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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断头台的“钢铁孽虎”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1-05-05 04:07:02     阅读:

钢铁孽虎,初露尾巴

1990年3月下旬某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到北京军区后勤部工厂局的举报:该局下属田丰电碳厂副厂长陈某某挪用公款1.5万元!

虽然案件不大,但检察官们兴趣甚浓:去!查!可全院眼下正着'人“急!案件成堆,人员短缺,哪里去抽人?史检察长下令:贪污贿赂检察科派人去执行任务。

科长立马回科,指派了两名干部迅速启程。他们赶到江苏省吴县,找有关人一了解,真相大白了。

1988年8月,北京军区后勤部工厂局和首钢公司所属的矿山公司、江苏省吴县富有物资公司三方联营成立了宏城工贸实业部。被举报人陈某某兼任这个实业部的副总经理。据账面记载,陈某某确实从这里提去了1.5万元,不过不是挪用,而属于借用。因为账面上附有总经理批准借用的批条。

总经理是谁?管志诚。他借这笔款做何用?不得而知。

谜!是谜就要揭!检察官犟劲儿上来了。

他们继续查下去,从中又发现1988年8月支出了8万元,用于钢材计划外的运输费和管理费,其中有7万是现金,收款单位是北京市房山区豆各庄熔炼厂。

一个1.5万元,一个7万元,都是现金,按财会制度,支付这样的巨额现金是不允许的!那时候每月工资才七八十块钱,现金支付7万多块钱,这不是个小数呀?为什么这笔钱不用支票而用现金呢?收款凭证和发票是真的还是假的?北京房山区豆各庄熔炼厂是个啥样的单位呀?这笔现金究竟落入谁手了?

使命感,责任感,犟劲儿,迫使检察官把宏城工贸实业部的账,查了个'底儿掉“。该实业部从建立到散伙总共10个月,居然做了三笔供销钢材800吨的生意!货源全部由首钢公司直供、直发,豆各庄熔炼厂八竿子打不着,它凭什么收那么多钱?而且有7万元还是现金!

检察官立即调头北上,直奔房山,到了豆各庄熔炼厂。这哪是'厂“,连厂长在内总共六个人,不过是个农村小作坊,既不经销钢材,更不承运钢材!承包人、'厂长“王文才指天发誓:'我从来没收过什么7万元现金!“再问,他才承认:老乡管志诚曾经托他给宏城实业部开出过一张现金7万元的收据。

检察官查到这时才算是把管志诚涉嫌7万多元违法犯罪的线索,画了一个完整的圆,才算是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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