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内河货物港务费征收与使用
摘 要:广西内河港口大发展过程中凸显港口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资金不足的问题。为筹措资金,促进港口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广西实际,从历史沿革、法理及水运物流成本分析广西内河货物港务费征收的必要性、可行性,探讨提出新时期既切合广西实际又符合法理的内河货物港务费征收使用的建议或措施。
关键词:港口 货物港务费 统收统支 征收主体
引言
港口的建设、维护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货物港务费是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重要资金来源。收取货物港务费可以弥补港口建设、维护资金的不足,但会增加一定的物流成本,削弱水路运输成本优势。本文根据多年经验统稿的相关专题报告整理而成,重点分析广西征收内河货物港务费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征收使用的措施。
广西内河货物港务费征收的必要性
1、打造西江亿吨黄金水道,形成设施完善的内河港口体系的需要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 '打造西江黄金水道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决策以来,广西内河港口步入持续快速发展时期,港口生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随着广西西江黄金水道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沿江工业的快速发展,大大提升了广西内河港口发展的速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广西内河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1.5亿吨以上,形成以贵港、梧州、南宁主要港口为核心,百色、来宾、柳州、崇左等地区性港口为重要补充,布局合理、层次分明、保障有力、功能完善、服务高效、设施完善的内河港口体系。要形成设施完善的内河港口体系,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
2、弥补现阶段内河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需要
广西现阶段内河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中央分成的港口建设费;二是地方财政资金;三是民间资本投入。目前广西水运行业招商引资项目并未得到突破性的进展,只有少量民间资本投入到环境和条件较为成熟的经营性港口,基本没有民间资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征收内河货物港务费,弥补现阶段广西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极为必要。
3、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职责的需要
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是水运重要的基础设施,具有社会公益性质,这就决定了政府必须投入相应的建设资金。近年来,由于财政资金不足,广西内河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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