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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能力培养语境下的案例教学法研究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19:04     阅读:


   摘 要:思辨能力是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高校教育应当充分重视对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并将其贯穿于教学全过程,落实到大学教育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在本科教育阶段,法学教育是基础性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辨能力,对推动学生今后的理论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都有着深远的影响。高校应该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法学本科生在夯实法律功底的同时能够拥有较强的思辨能力。案例教学,正是培养和提高学生思辨能力的最佳途径。
   关键词:思辨能力 培养 案例教学 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1875(2008)12-103-03
  
   一、内涵界定:思辨、思辨能力、思辨意义
  
   思辨能力中的'思“,集思想、思考、思路、思维于一体。从法学教育的角度来看,思想,即法学知识的厚重积淀、基本法律素养的生成,是指学生应当具备的独立思维和自由的精神;思考,指进行分析﹑综合﹑推理﹑判断等思维活动,在法学教育领域,其核心在于通过思考去培养学生具备理性思维的能力,因为理性是法学的基本内核,只有通过理性的思维才能获得法学的真正本源;思路,是指人们在构思活动中,经过反复思考之后形成并表现在文章中的指向表达目的的思维轨迹;思维,则是指人类大脑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是人类在开动脑筋认识世界的过程中进行比较、分析、综合的能力,是人类大脑的一种机能。在法学教育领域,思维、思路主要是指逻辑性思维模式的建立与视野的开阔,也就是依靠已有知识和材料来对思维对象做出理性的分析和判断的模式。法学是一门跨学科的学问,因此,法学学生的科学思维的形成、学术视野的开阔、思维模式的训练,都需要在其广泛汲取社会各行各业的知识的前提下,由老师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引导与训练,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思辨之'辨“,是指明辨是非。从法学教育、学习的角度来看,思辨之'辨“既包括思辨主体通过系统法学教育的熏陶与训练,能够依靠法律思维来判断真伪,能够依靠其已经形成的价值观念来对思辨对象做出理性的、符合法律人正常思维逻辑的判断,主要体现在思辨主体质疑、争辩、清晰地表达自己观点的能力上,即运用自己的能力与技巧,适宜地向权威学术观点提出挑战,并最终说服对方。我国的法学教育正从学术型模式向应用型模式发展,同时,我国的法学教育也已经与职业型的教育模式密切联系起来。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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