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之模式探索
摘 要 日前国家教育部门要求6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将向应用技术型转,向职业教育类型转,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本文就试图以位于燕郊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燕京理工学院为例,就燕京理工学院法学专业以应用型为导向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开展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最终提出若干完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建议,从而促进我国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发展。
关键词 应用型 实践教学 完善建议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北方投资集团教育研究院立项项目《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之模式探索””以燕京理工学院为例》【编号:20120301007】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胡海春,燕京理工学院法学教师,研究方向:民商法;王传超,燕京理工学院人事处副处长,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221-02
一、高等院校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现状
目前,我国高校主要采用的法学实践教学形式有:课堂案例教学、法庭观摩、模拟法庭、实习基地实践教学和法律诊所教学等形式。
(一)课堂案例教学
法学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法学教学方法,通过这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认知和理解,进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目前我国高校案例教学法仍然占据重要地位,大多数教学仍以案例教学法为提高学生理解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主要方法,以燕京理工学院为例,绝大多数法学教师以案例教学为课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方法。
(二)法庭观摩教学
法庭观摩教学是一种常见的教学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进入法庭旁听,通过旁听学习庭审的整个过程,对所学的程序性以及实体性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理解。通过这种教学方法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目前我国高校法庭观摩教学仍然属于主流实践教学方法,以燕京理工学院为例,学校经常组织或者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课程安排自行前往学校所在地的法庭旁听。
(三)模拟法庭教学
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了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目前我国高校模拟法庭教学也属于主流实践教学方法,以燕京理工学院为例,在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重点针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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