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电视节目的创新发展
摘 要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影响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电视产业,是现代社会人们生活娱乐的重要方式,在大数据浪潮下,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新媒体形式的出现,新媒介形式的传播,不仅改变了电视节目的内容和形式,促进了电视行业产业链的整体变革,而且对电视节目的互动、制作、评价、创新等环节都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旨在分析大数据背景对电视行业的影响,结合观众的整体收视习惯及电视节目传播方式,探讨大数据背景下电视节目的创新之路,并简要分析当前电视节目的发展现状和其创新发展的必要性,提出有效的创新发展的方法和策略。
关键词 大数据;电视节目;创新;对策;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 G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32-0187-02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其以势不可挡之势迅速蔓延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电视行业也难以幸免。随着我国新媒介数字化、产业化、网络化的不断发展,对电视媒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如何发挥电视媒介的优势,如何保持电视节目的特色,如何拓宽电视媒体的传播已成为电视行业甚至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和极为重视问题。在大数据背景下,只有充分了解当前电视节目的发展现状,了解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创新的必要性,才能提出高质高效的创新策略和创新方法,突破电视行业的发展瓶颈,变劣势为优势,促进大数据背景下电视节目的创新发展。
1 大数据背景下电视节目的发展现状
1.1 电视节目普遍缺乏大众娱乐性
中国大陆娱乐普遍缺乏大众娱乐性,这是因为电视产业的官办性使大陆的电视节目受到极大的约束和限制,因此就带有较为严肃的娱乐特点。中国文化独特的社会制度,独特的受众心理,独特的媒介生态,使中国大陆的电视节目受到很强的约束,电视节目的内容和形式都受到广电总局的严格监督,对于带有'毒害“国民品质的电视节目类型,都会受到严重的惩罚。因此,中国大陆的电视节目,更加倾向于严肃的、规范的、具有教育意义和指导意义的电视节目类型。例如《一站到底》,是中国大陆电视节目的一种表现形式,以知识性和教育性为主,受众群体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大众娱乐性相对较低。
1.2 电视节目表现方式拘泥,表现内容受限
中国大陆的电视节目,在题材的选择上,在内容的范围上,在形式的表现上,都带有明显的局限性。表现方式拘泥,表现内容受限,重点关注社会文化,反映社会生活,重点表现大众文化,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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