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企业包裹快递业务内部转移定价机制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随着国内包裹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由于包裹快递类业务需要揽收、运输、分拣、投递等多个部门共同配合完成,因此建立有效的包裹快递业务内部转移定价机制有助于明晰企业内部各部门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业绩,有效调动积极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关键词:邮政 包裹快递 内部转移定价
中图分类号:F2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12(c)-013-02
2016年全国包裹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312.8亿件,同比增长51.4%;业务收入累计完成3974.4亿元,同比增长43.4%[1]。随着国内包裹快递行业的快速增长,以及部分快递企业在资本市场成功上市,升级服务将成包裹快递市场未来的竞争点[1]。由于包裹快递业务实物传递的特点,需要企业内部不同地域、不同作业环节的多个部门、多个不同经济责任主体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因此制定有效的内部转移定价机制,才能使企业集团有效调动所属各部门积极性,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
1 包裹快递业务内部转移定价机制存在问题
1.1 内部转移定价损益责任不明
多年来,邮政企业不断尝试新业务拓展新领域,但回過头来看,寄递类业务仍是目前及今后带动邮政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业务。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当前快速增长的包裹快递业务与企业网运、投递能力不足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其根本原因是网运投递的内部转移定价损益责任不明晰。各级邮政企业长期将网运、投递作为成本中心,包裹快递业务内部转移定价收入未作为网运、投递部门损益组成部分,扭曲了两个环节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在上下各级以利润为导向的前提下,网运、投递环节难免成为成本压缩的重点,导致投入长期不足。
1.2 内部转移定价与实际成本偏离
当前邮政企业包裹快递业务的内部转移定价按企业内部统一制定的单价执行。统一的内部转移定价虽在总体上与市场价格接近,且具有简便易行的优点,但也导致内部转移定价与实际成本偏离。定价偏离的主要原因有:(1)由于包裹快递业务转移定价涉及的部门地域分布广,地域间人工成本、运输成本存在显著差异,导致部分地域转移定价结算收入与实际成本存在较大偏离。如,部分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网运分拣、邮件投递等环节,取得的内部转移收入难以弥补实际支出的人工成本及劳务外包费用。(2)包裹快递业务具有明显的淡旺季特点,在春节、双十一、双十二旺季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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