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利哌酮缓释片与奥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比较
【摘要】目的: 观察帕利哌酮与奥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效果。方法:随机将9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每组45例。观察组采用帕利哌酮缓释片治疗,对照组采用奥氮平治疗。比较两组PANSS评分、TESS评分及总有效率等指标。结果: 观察组PANSS评分、总有效率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TESS评分、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帕利哌酮与奥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均效果良好,但前者安全性高,不良反应少,值得在临床中推广应用。
【关键词】帕利哌酮;奥氮平;精神分裂症;PANSS评分;TESS评分
【中图分类号】R7493【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7-8517(2016)10-0086-02
精神分裂症属于临床中较为多见但病因尚未完全明确的精神疾病,大部分患者往往伴有认知、意识障碍,目前我国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已达655%[1],此病治疗时间长,给家庭带来较大负担,因此采取有效措施治疗精神分裂症,恢复患者正常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帕利哌酮具有疗效好、不良反应少等特点,近几年在临床中应用越来越广泛。本研究选择9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探讨帕利哌酮与奥氮平的临床效果差异。[JP]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收治的9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每组45例。两组均符合相关诊断标准[2],排除标准:①严重脑心肾等器官疾病者;②精神与意识障碍、滥用药物等患者;③近期服用短效抗精神病药者;④不配合本次研究者。其中观察组男24例,女21例;年龄35~76岁,平均年龄( 550±23)岁;病程2~25年,平均病程(98±22)年;住院次数2~5次,平均住院次数(23±08)次。对照组男25例,女20例;年龄36~78岁,平均年龄( 553±25)岁;病程3~26年,平均病程( 97±23)年;住院次数2~6次,平均住院次数(24±09)次。两组年龄、疾病类型等方面差异不明显,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①观察组选择帕利哌酮缓释片(生产单位:美国 ALZA Corporation 公司;规格:3mg/片;批准文号:H20080549)进行治疗,初始剂量6mg/天,连续服用7d后通过临床具体情况调节用药剂量(一般3~12 mg/天)。②对照组采用奥氮平 (生产单位:江苏豪森药业;规格:10mg/片;批准文号:H20010799)进行治疗,初始剂量2mg/天,然后通过临床具体情况调节用药剂量(一般4~6 mg/天);两组均连续治疗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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