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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法初探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16:50     阅读: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课程之一。在课程中如何采用案例教学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文章围绕着这一主体,探讨了案例教学法的起源及其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阐明了案例教学法的意义和选取案例的原则,论述了案例教学的实施手段和案例教学的局限性。
  [关键词]两课教学;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案例教学法;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钟铭佑,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周世中,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广西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11”0194”04
  2005年3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宣部、教育部提出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内容,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原来在大学生中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并为一门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大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加强道德修养,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树立公民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要达到这一目标,教师应当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引进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一、案例教学法的起源及其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
  
  案,据《说文通训定声》和《正义通》释:'案,考也,通作按“,意即考查、考据、研求。案例,则是指经过调查研究或考据查证而获得的实例。按照一定的教学目的,将具有教育价值的实例运用到教学过程的一种方法,称为案例教学。
  在中国,案例教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秦代。考古学研究发现,20世纪80年代末,在陕西秦墓出土的《云梦秦简》,大都是墓主喜编选的训吏教本。喜,是秦朝的文吏,做过小吏、御史、令史等官,按照当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文教政策,喜负有主管法律教育和培养吏员的职责。《云梦秦简》记载了父亲控告儿子的案例,以及教人掌握诉讼程式的大批'爰书“。这些案例都是喜为了施教所用。《云梦秦简》是我国秦代采用案例教学的例证。到了汉代,'汉承秦制“,汉代的文吏职官教育,同样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也多采用案例教学。据《汉书>艺文志》所载,董仲舒曾编撰过案例书,《公羊董仲舒治狱》就记录了他以《公羊春秋》为依据断决疑案的大量案例。另外,湖北江陵张家山出土的汉典《秦谳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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