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植物GAP生产的病害绿色防控发展策略
[摘要] 药用植物的GAP生产要求其栽培过程中病害的绿色防控。作者总结了病害农业防治和生物防治的研究成果,结合药用植物的特殊性提出药用植物病害绿色防控的概念,指出药用植物病害绿色防控要结合农业防治、现代植病研究方法、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协同进行,并作了展望,以期为药用植物GAP生产中病害绿色防控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 药用植物;病害;绿色防控;农业防治;生物防治
[稿件编号] 20111228008
[基金项目] 国家星火计划项目(2010GA810056)
[通信作者] *陈兴福,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川产道地及特色药材生理生态与栽培,Tel:(028)86290970,Email:chenxf64@sohucom
[作者简介] 姚入宇,硕士研究生,Email:yry0255@126com 药用植物是具有防病、治病、保健等功能的天然药物的主要来源,也是某些功能性食品、保健品的原料,随着人类回归自然的观念日益深化,药用植物及其深加工产品在世界药品市场上备受关注。我国幅员辽阔,药用植物资源丰富,以传统中药植物药为主体、多种民族医学植物药共同发展的国内植物药市场历史悠久,并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流中得到了走向世界的机遇。然而国际市场对植物药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量有限量要求,受传统栽培技术影响,我国药用植物产品质量很难为欧美国家认可,尤其是农残超标问题,成为其进入世界植物药市场的最大挑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以第32号局令发布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是与《欧共体药用和芳香植物优化种植生产管理规范》、日本的《药用植物栽培及质量评价》和美国FDA的《天然药物法规指南》等国外植物药质量控制规范相匹配的法规性文件,旨在提高我国中药材产品质量达到'安全、有效、稳定、可控“的目的规范条例,是规范中药生产、促进中药及其产品进入国际植物药市场的向导。2005年国家商务部颁布的《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又规定了药用植物及制剂的农药、重金属等的检测对象和限量指标,对我国的药用植物产品质量提出了限定标准,其中农药残留问题也受到重视。然而药用植物种类多,每种植物可有多种病害,药用植物病害多样复杂。据调查,甘肃省大黄主产区的大黄病害就有8种真菌病害和1种病毒病[1],西洋参广泛存在严重的种子带病现象[2]。一种病原又可导致多种药材感病,镰孢菌属腐皮镰刀菌Fusarium solani即可引起白术、贝母、芍药、百合、地黄、玄参、太子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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