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吃避孕药的10类女性
一般而言,凡是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服用避孕药,但有下列情况不宜服用口服避孕药: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宜服用。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服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2.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服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加重心脏负担。
3.患高血压的妇女不宜服用。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
4.患糖尿病及有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服用。因为服用避孕药后,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产生不良影响。
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治愈前,最好不要服用避孕药。
6.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服用,以免产生不良影响。
7.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等)者不能服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从而加重心血管病情。
8.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服用,否则,会加重症状。
9.月经量过少者,最好不用。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减少月经量。
10.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还能进入乳汁,对乳婴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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