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升温农村消费市场
财政部、商务部决定,自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由中央和试点地区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三省的农民在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后,可以直接到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
家电下乡既能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同时,又可以使国际贸易争端频发的家电产品在国内市场畅销,可谓一举两得。
激活农民购买力
当前的家电出口退税率为13%,因此家电下乡比照出口退税,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给予13%的补贴,可以说是把对出口家电产品的优惠政策直接用到我国广大农民身上了。
家电下乡活动由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家电企业、流通企业共同启动,补贴产品由中标企业按协议生产,共197个型号,贴有家电下乡标识。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就单价而言,中标彩电必须在1500元以下,冰箱或冰柜在2000元以下,手机在1000元以下。家电下乡能够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在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的基础上,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而家电下乡之所以选择彩电、冰箱和手机,是因为这三种产品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能促进生产发展,通过这种直补方式,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在短期内不能直接大幅提高农民收入的情况下,让农民以便宜的价格买到消费品,就相当于提高了收入,一样可以刺激消费。
的确,企业让利、国家补贴的家电下乡政策能够刺激消费者需求。因为农民消费1元,可以带动2~3元的GDP增长。现在,农村家电市场已开始启动,未来可能出现爆发式增长。调查表明,目前农村家电拥有量不高,截至到2006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冰箱、空调、洗衣机的拥有量分别为22.5台、7.3台和43.1台。而从市场容量的角度来看,农村几乎与城市相当。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测算,2006年底,城镇的家庭户数约为1.96亿户,农村的家庭户数约为1.82亿户。农村家电市场的需求贡献不仅来自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更来自于广大农民家庭消费能力的具备,消费意识的觉醒。
农村消费升温,与近年来在惠农政策条件下农民日渐丰盈的钱包有很大关系。从2004年起,中央连续下发了4年'一号文件“,实施一系列'多予、少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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