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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高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9 16:18:54     阅读:


  【摘 要】 高职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有竞争力、创造力的并为社会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高职法学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必须紧紧围绕这一培养目标来展开。如何进行改革?采用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方式以创新实践教学方法;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诊所等多种实践教学方式;拓宽实习渠道,加强实习管理。
  【关键词】 高职;法学教育;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089(2013)25-0-01
  一、高职法学实践性教育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一)我国将高等法学教育培养的法律人才分为两类:一是以理论研究为主;二是以实务工作为主,主要包括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以及企业法务。高职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显然属于后者。教育部颁布的《全国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将高职法学专业分为'法律实务“、'法律执行“和'司法技术“三类,并将高职院校法学教育的教学目标定位成'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1]因而高职法学教育不能脱离实际,人才培养模式应与培养目标相一致。
  (二)现有的高等法学教育模式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诸多方面仍沿袭了前苏联的'对口教育“'专才教育“模式。而这种培养模式的滞后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在我国当前高职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几乎占据了所有的教学时间,基本是'灌输式“的课堂讲授,没有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高职法学理论教学应该是一个基本法学素质教育,使学生掌握法学知识体系和我国现行主要法律制度和原则,重点是让学生具备可持续学习法律的能力。'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我们更加需要通过实践性法学教学,让学生懂得如何去运用法律。
  (三)开展实践性法学教学模式,一方面可以检验和巩固已学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培养法学逻辑思维,最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法律应用能力,因而它是高素质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最高效方式。教学方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学生能够更加适应社会的需求,成为被社会真正需求的应用型法学人才。[2]需求决定供给,为此高职法学教育必需从传统法学教学模式转变为实践性法学教学模式。
  二、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具体实施
  (一)创新课堂教学形式,强化实践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学生在老师的指引下,一方面,通过对案例进行层层的深入分析,从而提炼出相关的法律原则和规则,让学生能够体会法律本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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