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高职法律教学模式探讨
[摘 要]本文从高职法律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出发,结合当前教学现状,提出高职法律教育应构建多元化教学模式,即以理论阐释与法条教育相结合的系统讲授教学模式为基础,重视采取案例分析与讨论相结合的互动教学模式,强化实训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形成针对高职法律教育的新型多元化教学模式。
[关键词]法律教育;高职法律教育;教学模式
由于教学模式是实现教学目的技术路径,因此对教学模式的研究历来是教学研究的重点。在对未来的高职法律教育的前瞻性研究中亦不可不对法律教学模式作一番理性的思考。对于法律教学模式从不同的层面可以作不同的归类,目前最有影响的分类有讲授教学模式、互动教学模式和实践教学模式之分。本文亦从这个视角展开分析与思考。
一、理论阐释与法条教育相结合的系统讲授教学模式
近年来我国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广泛吸收其他国家先进立法经验,修改、颁布了大量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高职法律教育首先要以培养具有娴熟法律技能的法律工作者为己任,法律业务素质源于对现有法律条文的理解、熟悉和运用,以往的高职法律教育重理论阐释轻法条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精于理论分析而缺乏理解、运用法律条文的业务能力;并且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法典化、体系化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特点,这就需要学生系统掌握法律的理论体系以及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则等,因此系统讲授的教学模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法律的概念、规则、原理和法律的制定、修改、废除与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历史传统文化状况、立法者的意图等社会现实密不可分,而成文法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与滞后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对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一一规定,法律漏洞在所难免,对于那些实践已经中出现但法律却无明文规定的情况,实践中应予解决,理论上应予分析,教学过程中不能避而不谈。如果过分重视法条教育只能培养出不知法律内涵、不会灵活运用,只会墨守法规的技工型学生。理论阐释与法条教育相结合的系统讲授教学模式,要摒弃条文至上的教育理念,在强调法条教育的同时,结合影响法律条文的社会现实及立法意图,将那些经过长期演变逐渐发展成熟,并持久适用的法律原则、法律精神作为讲授的重要内容,使学生能够运用民法理论与民法规则处理解决实务问题,,成为集知识、能力、职业道德和法律信仰于一体的法律人。
二、案例分析与讨论相结合的互动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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