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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成果导向的民法学教学之思考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2-18 06:55:08     阅读:


  【摘要】高校法学教育的目的不是普法,而是担负为社会输送专业法律人才的重任。民法的私法属性,决定了好的民事裁判应该是合乎法理也合乎情理。当前的民法学教学模式存在过于理论化、'法考化“化倾向,不少实践性教学也流于形式,导致学生民法学习效果不如人意,与培养合格的民法专业人才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完善民法学教学,应当以培养学生实务能力为导向,审视当前民法教学模式之利弊,强化民法知识框架、民法原理性知识的构建,引导学生分析学习真实民事案例,作为课堂教学不可或缺的补充环节,从而掌握民法、民法学的主线与脉络。
  【关键词】成果导向 民法学教学 能力本位 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089(2018)50-0047-02
  民法学是大学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属于法学教育的核心主干课程。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极其广泛,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都与民法相关联,法科学生在研学民法学时,普遍感受民法学知识理论深厚体系庞杂专业性强,但同时有个人生活体验在其中,可谓既疏远又亲近,学生普遍面临'貌似一听就懂,一学就会,一做题就错“的困境,更惶惑于实务问题的判断处理。而学习民法的要义在于'学以致用“,法学专业学生必将从校园走向社会,从理论上的知识转化为实践中的工作能力。我们的民法学教学应以提高对实务问题的分析能力、解决能力为本位导向。于此,我们必须看清:当前传统的民法学教学模式存在许多亟待改进之处。
  一、当前民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当前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教学模式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过于理论化的课堂教学。就民法教学方法而言,大多数课堂还是以统一教材为核心,教师主要是依托民法教材来进行讲解民法理论,又或手持法条加以注释讲解。
  (二)过于'法考化“的课堂教学。法学专业的本科教学,随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推行,倒逼教师和学生唯法考论,教师课堂上忙于讲解法考民法真题,学生課后也忙于做法考真题,很少有精力研读课外精读法学著作。该问题在普通高校的法学学生身上表现得尤其突出,他们急需一张法律职业资格证填平与名校法学院学生的'差距“,同时将之作为毕业时就业的通行证。有些学校的法学课堂俨然有法考培训机构的样貌,理论教学受到极大冲击。
  (三)实践教学环节往往流于形式。当下应用型法学教育可谓方兴未艾,实践教学环节被放大,案例教学、模拟法庭、诊所式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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