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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中职院校民法教学中的运用探讨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9 16:24:04     阅读:


  摘要:为了提高民法教学质量,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效果。对民法教学课程而言,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使用频率很高。民法教学要让学生熟悉基本的民法理论,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提升他们运用民法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民法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措施,也是目前民法教学改革的重点。本文主要就对案例教学法在中职院校民法教学中的运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中职院校;民法教学;运用
  中图分类号:G71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6)11-0374-02
  1.案例教学法与民法教学概述
  对于案例教学法来讲其主要就是将案例作为教学的一种方式,通过在教学当中插入案例,使得学生能够借助案例对相关知识的了解以及掌握。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所提出的"苏格拉底教学法"即为案例教学法的源头。到了19世纪末,哈佛大学的兰德尔教授最早将案例教学法应用到法学教学过程中,通过将苏格拉底教学法和法院判例结合起来,以案例为平台,老师针对案例进行不断提问来激发学生的思考,让学生能够通过案例的分析,在掌握知识的同时培养其辩证思维方式和逻辑推理能力。
  在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有着非常的优越性,民法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就需要充分采用案例教学法的优势。另外,将案例教学法有效的应用到民法教学当中是具备民法自身的特点决定的。民法体系庞大,内容庞杂,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如果完全拘泥于书本中理论的学习,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这是与民法教学的初衷背道而驰的。所以,在民法教学当中除了需要加强对于基础理论知识的有效学习,还需要联系实际,将案例教学法有效的应用以此实现理论和实践结合。
  2.中职院校民法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优势
  2.1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案例教学法主要是将学生的分析以及思考为主,教师组织以及引导为辅,在教师对案例提出的基础上,学生自行对案例进行搜集,并且对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对案例处理意见进行提出。通过这种自主对案例分析以此实现对民法理论知识的学习显然要比消极地接受知识更能增强学生学习的成就感,更能激发他们学习的主动性。
  2.2促进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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