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控制要点
摘要:文章简单介绍了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要求以及施工方案的审查管理工作,详细分析了施工过程中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监控重点、深基坑支护结构的验收和基坑监测,最后通过实例分析,为以后的相关工作提供了研究依据。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监控要点
中图分类号:TV5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17-0145-0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中城市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为了设计的需要和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基础埋置深度较深,导致了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要求高、难度大,这就要求监理单位加强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管力度,监督管理施工方法、施工过程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工期以及支护结构安全等方面。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附件二,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本文以深圳地区常用的桩锚基坑支护结构为例,论述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控制要点。
1 设计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
1.1 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
建设单位在工程报建之前应根据国家和深圳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规定组织对深基坑专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工作,并要求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时进行设计修改、补充,直至满足专家评审意见的
要求。
1.2 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审查该方案的基本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技术与安全部门共同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施工单位公司一级公章;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向深圳建筑业协会总工程师委员会申请方案论证,深圳建筑业协会总工程师委员会组织论证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论证专家组对方案审查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专家组审查报告的要求进行方案的完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2 施工方案的审查管理
2.1 基坑支护专项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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