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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民间借贷的民法制度及建议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2-18 06:56:17     阅读:


  摘要:民间借贷从本质上来讲,属于一种自发性的资金融通活动,其明显地表现出无序、隐蔽等特点。民间借贷类似于一把双刃剑,借助于民间借贷,其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有助于金融繁荣。而受到立法不全、监管缺失、风险难控等因素的影响,如不能合理地引导和规制民间借贷,那么其容易导致产生诸如非法融资、洗钱等一系列违法犯罪问题。本文从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出发,结合到民间借贷的现状,对民间借贷的民法制度及建议进行探究。
  关键词:民间借贷;现状;民法制度;完善建议
  民间借贷属于一类自发性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区域性、大规模的民间借贷有助于促进地方金融繁荣和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民间借贷活动的日趋频繁、规模逐渐增大,这种大规模的资金流通活动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进行规制,其容易对正常的金融秩序产生干扰,严重时甚至对社会安定产生影响。为此,进一步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的民法制度,以公权力的手段引导、规范和促进民间借贷的良性发展十分必要。
  一、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一般的,民间借贷指的是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相互之间进行的非金融监管部门所批准的资金融通活动。简而言之,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自我约定(自发性的)的资金融通活动。民间借贷作为融资的一种途径,其具有资源丰富(资金丰富)、操作简便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业务的压力。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和法律现象,其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特征:其一,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受到法律保护。许多人受到错误观念的影响,认为民间借贷是一种'灰色的“、游离于法律边缘的资金融通行为,不受到法律保护,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未违反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以口头约定或书面协议的形式构成了合法的债务债权关系。其二,民间借贷属于合约行为的一种。借贷双方的借贷关系、借贷数额、借贷期限等内容具体由借贷双方的口头约定(口头协议)以及书面协议规定。只要双方协议内容(借贷行为、利息等)合法,那么这种合约行为便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三,借贷关系构成的前提在于有借贷物(一般是货币)实际支付。在双方协议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由出借方向借款人实际支付借贷物,这样双方才形成了正式的借贷关系。其四,借贷物必须是出借方所属的财产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财产,如若不然,借贷关系无效,不受到法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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