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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产品市场政策研究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1-14 04:12:3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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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电视剧作为一种外部性较强的文化产品,需要政策加以调控和规制。本文收集了1983”2014年的95个电视剧产品市场政策,通过对其进行梳理分类,对电视剧市场制作主体准入、电视剧产品内容准入以及境外电视剧产品准入三个方面的政策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电视剧;产品市场;政策
  【作者单位】刘菡,山东工商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张勇,北京大学出版社。
  现代文化市场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按照市场流通对象维度可分文化产品市场、文化要素市场以及文化服务市场,划分依据是三类市场的交换对象、消费者、消费方式以及商品阶段。作为文化市场的一部分,电视剧市场也可以此为依据划分为电视剧产品市场、电视剧要素市场以及电视剧服务市场。如表1所示,本文收集了1983”2014年的95个电视剧产品市场政策,通过对政策进行梳理分类,对电视剧市场制作主体准入、电视剧产品内容准入以及境外电视剧产品准入三个方面的政策进行了研究。
  一、电视剧产品制作主体准入政策
  我国电视剧产品市场制作主体准入经历了从国有制作机构垄断到向社会资本开放的过程。1986年4月11日,原广播电影电视部下发了《关于实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提出自当年6月1日起,所有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在向中央及地方电视台出售、交换和赠送电视剧时,必须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1995年,《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省会市级(含)以上电视台(或)电视剧制作中心、电影制片厂、音像出版单位和有专门制作电视剧机构的专业宣传、文艺单位,能够申请长期许可证;除此之外,上述单位和获准的影视制作单位,能够申请临时许可证。
  2003年,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首次向8家业绩良好的非公有制制作机构核发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这种稀缺资源对非公有企业的分配,标志着电视剧制作领域正式向社会资本开放,是政策逐渐放宽和电视剧市场扩大的表现,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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