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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9 16:20:25     阅读:


  摘 要:港口经营人在海运贸易中港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关于他们在海上运输提供服务时的权利、义务以及承担的责任却存在诸多争议,归根结底是对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存在不同认识。本文将通过一则案例对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字: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装卸作业
  引言
  随着航运业的发展,船货一家的局面逐渐改变,从事中间服务业的专业人员出现,海上运输各个环节的分工逐渐细化,港口经营人独立发展起来,出现较晚,难免存在不完善之处。港口经营人独立作业,若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害,责任该如何承担?
  一、案例介绍①
  原告为A食品公司,被告为B集装箱班轮公司和C集装箱码头公司。
  2006年10月8日A食品公司与意大利某贸易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某贸易公司向原告出售10台一步法制瓶机及相关设备。2007年3月20日,该贸易公司将10台机器交由班轮公司运输。班轮公司签发了以原告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4月18日,船舶抵达国内港口,班轮公司委托码头公司负责卸货。卸货过程中,装有原告所买设备的集装箱从码头的龙门吊上坠落。经检验,货物毁损严重,且修理费用超过设备价值。原告与两被告发生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于2008年3月15日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二、港口经营人的范围界定
  根据1991年《联合国国际贸易运输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公约》,运输港站经营人是指在其业务过程中,在其控制下的某一区域内,负责接管国际运输货物,以便对这些货物从事或安排从事与运输有关服务的人。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未对港口经营人作出明确定义。
  2000年《港口货物作业规则》规定"港口经营人是与作业委托人订立作业合同的人。港口作业合同指的是港口经营人在港口对水路运输货物进行装卸、驳运、储存、装拆集装箱等作业,作为委托人支付作业费的合同。"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规定"港口经营人包括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的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的装卸、驳运、仓储的经营和港口拖轮经营等。"港口经营人作为法律概念正式出现。
  由上述规定可知,港口经营人主要有三个构成要件:①港口经营人通常是獨立的企业法人;②接受承运人委托或转委托从事港口作业;③作业范围限制在港口辖区内,与货物运输有关,如装卸、仓储、驳运、拆装集装箱、港内短途运输等。
  案例中,C码头公司受班轮公司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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