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应用文书怎么写 > 内容

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调研报告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1-06 04:18:36     阅读:


  摘 要 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司法实践中针对醉酒类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理与操作逐渐模式化,在积累办理经验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以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为调研对象,着重对相关基础性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加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危险驾驶 醉酒 调研
  作者简介:薛李竹梅,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208-02
  一、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
  2012年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72件72人,除2件2人作相对不诉处理外,其余70件70人均起诉至法院,并被判处危险驾驶罪。
  (一)被告人身份情况分析
  1.被告人均为男性
  由于男性驾驶机动车的比例多于女性,且男性由于社交、工作需要,加之酒文化的影响,饮酒行为较女性更为普遍。靖江市人民检院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中,无一例外均为男性。
  2.中青年人为本罪高发人群
  被告人中,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的有16人,占23%;年龄在31至40岁之间的有22人,占31%;年龄在41至50岁之间的有28人,占40%;年龄在51至60岁之间的仅有4人;61岁以上的为零。
  3.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被告人文化程度为小学的有12人,初中的有34人,二者占审查起诉的66%;中专以上文化的有24人。可见学历的高低与其对法律的熟知程度及主动遵守法律的意识成正比。
  从统计结果不难发现,本罪高发人群特征明显,与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均有较大关联,多发于文化程度较低的中青年男性,这也就决定了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职业以农民、工人、无固定职业者居多。
  (二)案情分析
  1.案发时间多集中于夜间
  因夜间饮酒行为较为普遍,加之夜间驾驶危险系数高于白天、临检又多安排在夜间,故靖江市危险驾驶案件多数集中在18时至次日6时,二者占审查起诉的69%;发生在白天的占31%,且均为中午12时以后。
  2.案发地点集中在乡镇和城乡结合部
  案发地点在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占审查起诉的71%之多,有34件发生在乡镇,16件发生在城乡结合部,20件发生在市区。
  3.醉驾的机动车型以二轮摩托车为主
  摩托车是醉驾主力车型,除1辆为三轮摩托车外,其余52件均为二轮摩托车,占审查起诉的74%。其中,无驾驶证、摩托车无牌照或者缺...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调研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调研报告.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