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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研究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15:09     阅读:


  摘 要 高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应正确、合理地运用案例教学法,应以培养大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律思维,增强法律意识为教学目的。实施案例教学时,需要教师在选择案例时遵循真实性、典型性、综合性、疑难性原则,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增强互动性,并将案例教学和传统讲授教学相互结合,实现优势互补。
  关键词 案例教学 法律基础课程 法律意识
  作者简介:曹莉,讲师,南通大学政治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223-02
  一、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的误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法律基础部分(以下简称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课程体系中非法学专业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最主要途径,应充分利用该课程,发挥其在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提高法律意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案例教学作为有别于传统讲授教学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将案例应用于教学,通过教学讲授、组织学生讨论、教师归纳分析等过程来实现教学目的,进而提高学生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通过具体、真实的案例理解抽象的法律原理和法律知识,在学习运用法律思维分析法律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法律修养。几乎每个任课教师在教学中都会使用案例,但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对案例教学的认识存在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为案例教学就是举例教学。持这种观点的教师,往往是在讲授理论知识后举例,用刚讲过的理论去分析案例,或用案例来进一步验证和说明理论;或者是在讲述基本理论之前用简要案例作为开端,引出所要讲授的某一法律问题。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教师通常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无论是案情的介绍、问题的提出还是结论的得出等,都受控于教师。
  二是认为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一样,仍是以教师为主体。部分教师认为案例教学法就是在教学过程中,由教师引出案例、分析案例、解答案例,学生只是授课对象,被动地接受知识。虽然有时教师的某一精彩案例解评获得学生的喝彩,但这种完全或主要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方法忽视了对学生思考过程的关注,不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方式。就法律基础课程而言,在这种教学模式中难以培养学生形成法律思维方式。
  三是认为教学中运用案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个具体的法律概念或法律原理,因而所选的案例往往是针对某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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