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长江船舶发展基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摘 要】 为解决长江船舶发展融资难问题,从深入推进水路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金融资本与内河水运发展有机融合的角度探讨设立长江船舶发展基金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为设立长江船舶发展基金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相关主体亦会积极支持,并从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金融机构、港航物流企业的角度分析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对设立长江船舶发展基金的探讨和建议可为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决策参考;重视、支持基金的设立与运作,兼顾公益性与商业性,可真正促进长江船舶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关键词】 长江船舶;发展基金;金融供给侧;中央财政
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采取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积极推动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在调整优化存量、引导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对于长期粗放式发展的长江内河航运市场,要从根本上扭转其低水平循环增长态势,则需要创新政策手段。因此,以专项基金――长江船舶发展基金为抓手,以政府引导资金为杠杆,借助金融资本对传统内河运输的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力量,从本质上创新发展模式,摒弃固有体制、机制的负效应,有助于长江内河航运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1 设立长江船舶发展基金的必要性
1.1 服务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国交通运输发展实现了由'总体缓解“向'基本适应“的重大跃升,但结构不优、大而不强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水路运输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短板“,如何更好地发挥水路运输运能大、成本低、能耗小、排放少的优势,与其他运输方式融合发展、形成组合效率,对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设立船舶发展基金,可有效弥补船型标准化政策结构性问题,进一步推进长江船舶转型升级,是探寻交通运输发展的新方式。
1.2 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长江船舶及其相关上下游产业融资模式以传统债务融资为主。内河航运小散乱的市场结构,内河运输的高风险性、低收益性特征,以及航运市场的长期低迷,使金融机构对内河航运的支持普遍力度不够,融资难成为内河航运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最大制约。因此,从金融业支持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的角度,以及长江船舶业适应金融风险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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