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档案信息化建设刍议
摘 要: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全面推开,深化司改离不开提供信息源的档案,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要实现信息化,与司法改革工作相匹配。但基层档案工作普遍存在管理滞后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档案工作面临的问题、改进的方向出发,从软硬件两方面进入探讨,以期促进基层检察档案的信息化。
关键词:检察档案;信息化;利用率
档案信息化是以资源建设为核心、信息网络建设为基础、信息法规、标准为保障的综合体系,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1]检察档案是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原始记录,是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并集中管理的诉讼文书、声像材料及其他材料的总称,是以文字、音像、实物等形式储存下来的记载检察机关历史活动的第一手信息资料,也是记载着检察机关全面发展的重要专业文献。随着大数据时代和'科技强检“的不断推进,检察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价值显得更为迫切。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检察档案发展存在与检察工作发展不相匹配的问题,分析档案信息化工作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及改进的方向,进行粗浅探讨,以其促进检察档案工作的数字化进程。
1 当前检察档案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其原因
1)档案管理'库房化“,专业化程度不明显。在基层检察机关,司法档案与人事档案是档案工作的主要组成部门,在当前情况下,人事档案由检察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管理,司法档案由案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对司法档案的质量负责,办公室档案室仅负责编号、定期、入库、上架等外围工作,因为存在收管'两张皮“问题,检察档案的专业化水平不高。此外,从管理体制上看,检察院档案室与本地县级档案管理部门、上级院档案部门对下级档案的指导、监督不够,档案工作停留在粗放管理水平,仅能保证档案整理归档时间等基础工作。
2)电子、纸制档案分离,信息化水平落后。随着社会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检察统一应用系统的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虽然纸制案卷不会缺项,但与档案的信息化不相一致,纸制档案与检察统一应用系统档案部门内容不符,形式审查纸制档案与监管严格的电子档案往往难以对应。此外,档案信息化建设也面临多样化、个性化、深度化、精确化、规范化需求。但基层检察院受条件所限,存在信息库存不完善、检索覆盖面不够等短板,除了用了办案查询、达标升级这些途径外,档案工作存在使用缺陷,信息化水平有待加强。
3)档案工作'零碎化“,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信息化...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