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藏物归属的民法界定与解释
摘 要:中国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幅员辽阔,在祖国的土地下可能埋藏着数以亿计的极具价值的文物、珍宝、历史遗迹等,所以,埋藏物的权属是我国法律中的重要课题。若不以法律对其加以保护,则文物、历史遗迹等就可能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而且也会有无数的文物珍宝等流失境外,无迹可寻。本文对埋藏物的归属进行分析、研究,加深大众对该问题的认知。
关键词:埋藏物;权属;国家所有
一、对埋藏物的概述
我国幅员辽阔,从古至今,有数以亿计的极具价值的文物、珍宝、历史遗迹等被埋于地下,需要法律的保护提供保障。所以,埋藏物的权属是我国法律中的重要问题。
(一)埋藏物的定义
民法总则中的埋藏物是指无法证明所有权权属的有价值之物。
埋藏物广义上是指无论隐藏在何处,只要其隐藏在动产或不动产中,并且其所有权权属不为人所知,也无从考证的都为埋藏五。狭义上则是指埋在土地中的东西,无法证明其所有权。埋藏物品必须是具有特殊价值的贵重物品,但现在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民法不限埋藏物仅为贵重物品。我国的民法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点,一般是指发现的地下物和金银珍品等贵重物品。
(二)埋藏物的具备条件
埋藏物的占有条件:
第一,一般为动产。
第二,必须有埋藏的事实,以从外部不易于为他人轻易发现为必要条件。
第三,埋有的物品是有主的物品,但所有权人不明。
对埋藏物的三个特点进行一一解释:
第一,埋物应当是动产。埋藏物仅限于动产,如金银珍品、稀世古董等。由于地震、火山、泥石流和其他事件,以前的房屋或城市被埋在地下,已成为土地的一部分,并不构成被掩埋的物体。
第二,埋藏的物体应该是被埋藏的物体。埋葬,是指隐藏在其他事物中,难以从外部看见的状态。覆盖的物体一般是陆地,但不一定局限于陆地。建筑物或动产都可以是物品。例如,古董画藏在墙壁里,珍珠宝藏被放在电脑盒子里,而埋葬的原因,不管是人为的事实还是自然事件均可。
第三,被埋物的主人不明。所谓的所有权人是未知的,意思是埋藏的东西并不是无主的东西,但不知道它属于谁。无所有权人的,适用无所有权人優先原则;有明确所有权人的,适用拾得遗失物的规定。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不属于被埋物。至于如何判断'所有权人不明“,则应根据物的性质、埋葬状态、埋葬时间等而定,而不是依所发现的人的主观理解而定。
二、埋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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