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调研报告 >  调研报告点评意见 > 内容

中国共产党科技法制建设机制述论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1-01-27 04:11:19     阅读:

摘要:在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前的十七年科技法律制度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发展科学事业、奖励科学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的指导方针。中国共产党十七年科技法制建设以革命根据地时期的科技法规为基础,吸收和借鉴了苏联以及资本主义国家的有益经验。十七年科技法律制度的运行,不仅贯穿于建国初期社会发展的整个进程,而且蕴蓄于中国共产党人立法、司法和守法的法律意识中。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建国初期十七年;科技法制

中图分类号:D90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0)02-0039-05

科技法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与刑法、民法等传统的法律部门相比,科技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新中国建立初期,在百废待举、百业待兴的局面下,为使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法制建设。这个时期建立的科技法律制度,许多虽都含有萌芽、草创的特点,带有试验的性质,但为我国后来科技法律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了开拓未来的依据。探讨从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前十七年党在科技法律制度建设的领导机制,既有助于对党的科技法制建设认识的加深,又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我国现行科技法律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科技法制建设的指导方针

从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前,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完成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转变的历史任务,并由此走上了全面进行经济建设和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道路。在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之下,科技法制建设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这为中国共产党科技法制建设指导方针的形成、发展及实践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颁布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第43条就明确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并在第42条中把'爱科学“规定为国民公德的'五爱“之一。对此,在1950年6月14日发布的《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国科学院基本任务的指示》中,郭沫若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教委员会主任的身份又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特别是其中有关科学工作的各条规定,就是今后我国科学工作的总方针。概括起来说,就是要发展科学的思想以肃清落后的和反动的思想,培养健全的科学人才和国家建设人才,力求学术研究与实际需要的密切配合,使科学能够真正服务于国家的工业、农业、国...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中国共产党科技法制建设机制述论.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中国共产党科技法制建设机制述论.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