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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问题的探究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4-08 06:05:33     阅读:


  摘 要: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重要内容。目前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还存在着以下问题:财政收入不足,财力与事权不相匹配,自治意识淡薄等,使得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的行使得不到充分落实。要解决民族自治地区财政自治权的问题,必须要从增加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收入,加强自治权宣传教育,进行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等方面着手,才能有效解决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不足问题。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 ;财政自治权; 财政增收; 民族法制
  一、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修正中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区拥有广泛的自治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的客观国情所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拥有56个民族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他们多集中于祖国的边疆地区和西部地区,拥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同时少数民族集中地区地理环境相对恶劣,社会政治经济建设相对落后,这决定着当和国家必须要将民族问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问题,努力实现民族平等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共同繁荣,巩固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从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作为民族地区发展的经济基础,为民族自治地区的发展提供经物质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事业的建设都离不开财政的支持,与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权的实现息息相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同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代表的财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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