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体系的构建
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体系的意义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本问题,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个体系中,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体系是一项重要内容,它的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它有利于监管资源的整合和配置。面对繁杂众多的监管对象,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体系可以合理配置监管人力和物力,减少抽查的随意性,同时也可以科学合理地确定监管重点,即满足了对风险集中度高的生产领域及产品的监管,又满足了监管的全面覆盖率,提升了监管的有效性。
它可以提升监管的可操作性。虽然相关法规中含有食品安全一系列的内容和条例,但是大多的内容以及涉及到的资源必须通过合理设计,形成一定的评估指标才能有效落实。比如通过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体系,将《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频次的依据等内容转化成具体的指标,之后付诸实施。
它能够弥补食品监管在时空上的间断性。通过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体系,将事后抽查和前期食品安全风险预防有效结合起来,同时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将食品产业中的点、线信息连接起来,扩展了食品监管的时间和空间。
它可以大大促进社会多方参与到食品安全评估体系中来。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功能,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的秩序,另一方面能够使食品从业者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完善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此外,它还可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在全社会构织一张更宽广而严密的食品监控网络。
消费者信息缺失的问题与政府监管面对的难题
消费者信息缺失的问题。在食品消费方面,消费者的需求一直在变化,但是有两个基点是相对固定的,一个是物质消费水平,即消费者的收入是否支撑消费的需求,另外一个是消费者的心理认知,即对食品的相关信息的认知。其中,后者与食品安全是息息相关的,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性认知将直接决定了消费者的购买趋向和后续的行为状态。在食品安全的心理需求方面,消费者即注重食品本身的危险性,同时也对食品中可能潜藏的风险想要达到尽可能完全的认知,这两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领域的一系列信息的掌握。然而实际状况使,目前在食品市场中存在大量的信息缺失的现象,这种信息缺失既可能是有意隐藏信息,同时也可能是民众的认知水平有限导致的。某些时候即使是食品供给方也无法获得食品的完整和可靠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问题食品堂而皇之地流通于市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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