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
摘要: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概念,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密不可分,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正确处理好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本身就是对党的领导的重大创新,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以及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对社会主义的建设也有深远影响。
关键词:依法治国;执政方式;领导方式;人治
中图分类号:D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120-02
一、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一)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区别
在新时期,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之间区别明显,却密切联系。首先,他们之间无论是从主体,客体还是从运行方式上来讲都有着明显的区别,不能将其混为一谈。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主体不同。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社会主义中国真正的主人,国家机构不过是人民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完成政治权力的职能而按照一定原则组建的各种机关的总和,是代替人民治理国家的工具, 人民群众赋予其管理国家的权力。党的领导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本身。[2]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代表,党的领导主体不会是其他的政治组织或者政治社团。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客体不同。依法治国的客体, 指的就是依法治国中的'国“,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总和就是依法治国对象。凡是涉及这些事务、事业的人和组织, 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规范、制约和保护。党的领导的客体,即是接受我们党领导的群众,以及群众所生活的群众组织,这涉及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党是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 党的领导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联系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无论从内涵,主体,客体还是到运行方式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但是二者之间具有本质统一性,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存在密切联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只有实行依法治国的方略才能得以实现,实行依法治国的方略也必然离不开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必须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得到加强和改善。党的行为和决策只有在法律的规范之内实行才能够获得群众的支持,才能正确的贯彻实施。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容易形成'一言堂“,使得党自身的建设出现问题,造成党政不分的局面,甚至会给党带来堕落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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