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明确了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顶层设计,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加速建设法治政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制度发展不均衡等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 政府 法律顾问 依法行政
作者简介:汪滢、梁彦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
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3.13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證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当前我国现行的政府法律顾问的制度中,出现了人才选聘方式模糊、人事管理不专业、职责范围不明确、管理方式观念落后、保障体现不健全等问题。文章对各个问题拆分并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法治社会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特点
(一)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标准和方式迥异
各个地方的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标准不同,一般主要采取推荐方式产生,另外专职和兼职有所区分。
(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式不一
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实施主要有三种:1.以现有的政府法制机构为核心,吸纳律师界的优秀人才,组建成法律顾问机构的模式。2.由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法律顾问的遴选、职责分配和工作的监督。3.政府组建法律顾问中心,由该中心聘请资深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来担任法律顾问。
(三)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各地不同
各地政府对法律顾问职责的确定都不一致。有的省确定的比较具体,有的省对职责确定的较为宽泛,根据各地政府的情况有所不同。
(四)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不同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包括了工作纪律、制度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在以上几个方面,各地的做法差别各异。譬如在工作方式 方面,有的采用会议工作制,有的采用委托代理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工作机制。
二、当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各地的法律顾问制度发展不均衡
在全国范围内,这项制度在部分省区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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