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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真、活、实:案例教学在法律课堂中的应用追求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18:52     阅读:


  摘 要:案例教学法是政治课堂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其课堂操作遵循'精选案例”呈现案例”分析讨论”总结评述“模式。法律课堂上的案例教学需要坚持'四求“策略,在典型性案例选取中求新,在生活化案例设计中求真,在常态化案例呈现中求活,在合作性案例探究中求实,不断打造高效法律课堂。
  关键词:案例教学;'四求“策略;法律课堂
  目前,如何在政治课堂上实现有效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科核心素养,已是我们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此,丽水市于2016年12月举行了以'深化课改背景下的高中政治课堂教学方式变革“为主题的课堂教学评比活动。其中,九位选手围绕《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积极维护人身权“与'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两课采用同课异构形式,通过案例教学演绎法律课堂,加强法治教育,培育法治意识。参赛教师的精彩展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促使我们进一步反思和探究案例教学法在打造法律课堂中的高效应用。
  一、在典型性案例选取中求'新“
  典型性案例选取是实现案例教学有效性的关键所在。它有助于师生在共生性学习活动中将带有普遍性的案例事实与一般性的法律法规建立起密切的对应关联,有助于学生在自主性的启发和共鸣中,使探究活动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在自媒体时代,多样化的信息搜索和汇集渠道,使学生可以不断获得新的生活体验。所以,案例选取在突出典型性的同时,还要求'新“,即案例选取的时效性和新颖性:要紧扣时代发展脉搏,既要依托和挖掘教材中的案例,又要将时事素材、当下热点穿插其中。
  有位教师在执教'积极维护人身权“时,从当前流行语””'先定一个小目标“引出案例:
  2015年11月12日,韩商互联公司在其公众微信号上刊登一篇文章《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荐读)》。王健林认为,韩商互联公司盗用其名义恶意批判、诽谤、诬蔑电商,文章中也使用了其照片,这给自己及所创办的万达集团造成恶劣影响。故要求该公众号删除侵权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00万元。韩商互联公司被诉后第一时间主动在公众号致歉,但认为文章只是略作修改的转载,原告要求在六大互联网主页、全国发行并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报刊上刊登道歉声明,以及赔偿1000万元,属于过度维权。
  '先定一个小目标“一句流行语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兴趣,学生以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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