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方叫停有偿服务
在观察家看来,《通知》中的用词是'分步骤停止一切“,表明中央军委已痛下决心全面
停止有偿服务,没有商量的余地。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细则或将随后公布
近日,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单位一律不得新上项目、新签合同开展对外有偿服务活动,凡已到期的对外有偿服务合同不得再续签,能够协商解除军地合同协议的项目立即停止。
3月31日,与国防部召开例行记者会同步,几张落款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直属机关撤销企业职工服务管理中心“的房屋回收封存条,出现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新兴桥西南角的海军司令部大院四周的商业门面房上,显得格外醒目。
与海军司令部隔路相望的空军司令部四周的商业门面房亦有收回封存铺面。这是中央军委印发《通知》后,两大军种机关大院落实该《通知》的动作。实际上,火箭军部队、武警、军队大单位等解放军驻京机构亦在动作。有的驻京边远机关已完成空余房产收回封存工作,并重新加筑围墙。
与此同时,中部战区天津片区驻军单位,作为停止'有偿服务“的试点开始先行先试,这表明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已经开始。
有偿服务这些年
军队有偿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军事经济活动,由来已久。
早在战争年代,毛泽东就为军队规定了'既是战斗队,又是工作队、生产队“的三大任务。1949年后,中国军队仍然保留了参与经济活动的传统。但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军队的经济活动只限于军队企业化工厂、军办小厂矿和农副产品加工作坊、军队农场、军人服务社、铁道兵和基建工程兵(已撤销)五大类。从总体上说,上世纪80年代以前的军队经济活动,是以自给性为特征的。
从自给性向营利性转化,始于1985年,此后开始了长达14年的军队大办企业、大经商时期。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一些部队开始为社会提供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军队正式提供有偿服务并全面铺开,源自1992年。当年,中央军委正式认可了有偿服务的合法性,规定解放军各部队除奉命抢险救灾外,平时支援地方建设,一律采取有偿服务的形式。
由于军队兴办企业、经商引发了不少腐败,甚至存在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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