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飞机等待及停放位置对仪表着陆系统信号的干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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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机场等待起飞的飞机作为反射障碍物及电磁干扰源都对仪表着陆系统航向台、下滑台的信号产生了严重影响的原因,并提出了避免干扰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ILS(仪表着陆系统)保护区 干扰
随着某机场科研试飞任务的日趋繁重,各型飞机的试飞架次不断增多,经常会出现等待起飞的飞机在起飞线上等待即将着陆的飞机落地的现象;或者前面已经降落的飞机滑行到机场另一端回到停机坪,而后续又有飞机不断着陆的现象。但由于目前该机场民机使用的仪表着陆系统,受限于严格的场地和电磁环境的要求。因此,等待起飞的飞机位置如果不正确,将对仪表着陆系统信号有着很大的干扰和影响,甚至会造成下滑道的弯曲,对后续飞机的着陆有很大的影响,严重时会危及飞行安全。
1 仪表着陆系统保护区的规定
1.1 航向台场地保护区要求
仪表着陆系统发射出的信号从天线辐射出去,在空间被飞机的机载设备所接收,信号在空间的传输过程中,其质量会取决于周围的电磁环境和反射场地,因此国际民航组织对航向台和下滑台的保护区场地有着严格的规定。依据《附件10》的要求,航向台的保护区要求如下:
(1)航线台机房应设置在天线阵排列方向的±30°范围内,机房及天线高度不应超过机场端净空。
(2)场地保护区内不应有树木、高杆作物,不应修建建筑物、道路、金属栅栏和架空金属电缆。进入航向台的通信和电源线缆穿越保护区时,应该埋入地下。
(3)保护区内地表应平坦。
(4)保护区内,不应停放车辆或飞机,不应有任何的地面交通活动。
(5)航向台天线阵前方±10°,距天线阵3000米的区域内,不能有高于15m的建筑物和大型金属反射物、高压输电线等。
(6)保护区内的杂草高度不能超过0.5m。
1.2 下滑台场地保护区要求
国际民航组织对仪表着陆系统下滑台场地保护区的要求如下:
(1)场地保护区'A“区:不应种植农作物,杂草的高度不超过0.3米。在该区内,不应停放车辆和飞机,不应有任何的地面交通活动。
(2)场地保护区'B“区:地面应尽可能平坦。
(3)'C“区:不应有高于10米的障碍物存在。
(4)'A“区、'B“区和距天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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