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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健康第一证”背后的法律变迁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2-01 04:12:45     阅读:


  我国是乙肝高流行地区,每年报告乙肝新发病例近100万。在消除'乙肝歧视“方面,近年来无论是专家的医学'扫盲“,还是立法层面的引导规范,都在不同程度上缓解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困境··
  
  2009年9月1日,22岁的雷闯终于从杭州市西湖区疾病控制中心领取到了'食品卫生类“健康证,媒体惊呼中国终于有了'第一个拿到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成果的确来之不易,因为就在6年前,他的浙江大学校友周一超因被检出携带乙肝病毒,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招考条例未能被录取,一怒之下刀刺负责录用的两名招考干部,致使一死一伤,次年被判处死刑。
  我国是乙肝高流行地区,每年报告乙肝新发病例近100万。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入学就业体检时的乙肝检测问题,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近日明确表示,最近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内权威专家进行了深入研讨,达成了共识。专家认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检测,俗称'两对半“)不会影响他人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传播。
  但邓海华同时表示,从及早发现乙肝病人、及早治疗、对患者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检查项目,比检测乙肝五项对诊断乙肝更具有临床参考意义。目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依据上述共识制定指导性意见。
  在消除乙肝歧视方面,近年来无论是专家的医学'扫盲“,还是立法层面的引导规范,都在不同程度上缓解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困境。从法律层面上讲,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已经有了基本的保障,不过仍有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厘清。
  
  从《劳动法》到'乙肝限检令“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是拒绝乙肝携带者算不算妨碍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妨碍了又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尚存争议。
  两年前,笔者曾为读者介绍过'上海乙肝歧视第一案“。当事人陈龙在全国最大的乙肝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的援助下,于2006年2月27日,委托律师将昌硕公司起诉到了南汇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昌硕公司以陈龙是乙肝携带者为由不予聘用的行为违法,侵犯了他的平等就业权;并判令公司赔偿他误工损失1.28万元并公开道歉。陈龙还在法庭上提出公司取消对新进员工的'二对半“(乙肝五项)指标检查的要求。
   上海南汇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陈龙的诉讼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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