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政策文本解读与现实问题分析
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一种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着代表家长与学校(幼儿园)协商合作的任务。2012年3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家长委员会上升到国家教育政策层面。然而《意见》颁布已有六年,却并未引起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充分关注。为进一步帮助广大相关利益群体深入了解有关家长委员会的国家政策文件精神,现依据《意见》文本,结合现实做以下解读和分析。
一、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组建
幼儿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密切配合。建立家长委员会有利于推动对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共同育人机制的探索,促进家园合作;此外,幼儿园组织家长委员会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可提高家长代表的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利于家长群体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带动家庭教育的科学化发展,从而起到优化育人环境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家长委员会有利于增强家长话语权,推动幼儿园依法办园、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促成幼儿园””家长共治模式,促进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机制的形成,进而促进幼儿园制度的建设。总之,《意见》认为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意义有四: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促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
基于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与作用,《意见》第三条指出:要发挥学校主导作用,按照民主程序,遴选具有正确教育理念与方法、热心学校教育、具有代表性的家长构成家委会。《意见》第五条更是对家长委员会的组建提出了两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组建工作的领导,深入调查,推广经验;二是学校要通过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保障畅通的沟通机制为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职责与任务
《意见》指出:家长委员会应履行三项重要职责:沟通学校与家庭、参与教育工作以及参与学校管理。幼儿园应该积极创造条件,从物质、制度、精神层面给予家委会最大限度的支持,保证其能够有效行使职责。
第一层次:沟通幼儿园和家庭
家园合作是提高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手段,家长委员会是家园合作的重要载体。这一层次,家长委员会起着双向沟通的作用:一方面,向家长及时通报幼儿园近期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另一方面,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家长的想法,促进幼儿园和家庭的有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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