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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2-14 06:54:18     阅读:


  为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安全,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部门承担着繁重复杂的行业行政执法事务。现行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存在'条块分割“问题,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管理、稽查、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各自为政,相互间缺乏协调,使得执法效率低,执法行为不统一,加大了交通管理和运行成本,降低了交通管理效率和通行效能,直接影响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开展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从根本上杜绝原执法模式下产生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统一执法主体,实现在行政相对人面前仅有一支执法队伍;在交通部门内部,统一决策权、管理权、执法权,厘清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行政效率。为此,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聊城市选取交通领域作为市级改革试点,开展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探索。
  一、聊城市交通领域的现状
  (一)全市公路现状及执法权限情况
  目前聊城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796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42公里、普通国省道1299公里、农村公路16426公里,公路密度达到206公里/百平方公里,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普通国省道为依托、农村公路为基础的公路网络。
  市交通运输领域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机构有6个,分别为: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处(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处和市公路管理局,共承担行政执法事项358项,其中行政处罚权340项,行政强制权18项。
  市级层面,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市级运政、地方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等工作;市公路局主要负责黄河大桥、高速路政执法和济聊高速超限超载执法工作。县级层面,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运政、地方海事、县乡道路路政执法工作;县(市、区)公路局负责辖区内国省道路路政执法工作。市县交通运输部门为分级管理,市县公路管理部门是垂直管理。
  当前交通行政执法主体有以下三类:(1)交通行政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是交通行政执法通常的实施主体。(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交通管理机构。各级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港航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也是交通行政执法实施主体。(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机构。交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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