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心得体会 >  培训心得体会 > 内容

围绝经期激素替代治疗临床分析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6-15 04:33:02     阅读:

【摘 要】目的:观察围绝经期综合征激素替代治疗的临床疗效。方法:80 例患者采用随机数字的方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 40 例,观察组采用激素替代治疗,对照组采用谷维素治疗,比较二者临床疗效。结果: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总有效率明显升高,差异有显著性(P<0.05)。2 组患者均无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偶有患者出现恶心、乳房胀痛、阴道少量流血等现象,给予相应处理后,均可自行缓解,对治疗没有造成影响。结论:小剂量激素替代治疗围绝经期综合征安全有效,但临床治疗应把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关键词】围绝经期;激素;替代疗法

【中图分类号】R711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911-01

围绝经期是指近绝经期时出现与绝经有关的内分泌、生物学和临床特征起至绝经后1年的一段时间。此期间妇女因卵巢功能衰退,雌激素水平波动或下降,出现植物神经和血管舒缩功能紊乱为主,伴有泌尿生殖系统萎缩、骨质疏松和神经心理症状的一组症候群。主要表现为月经紊乱、潮热、出汗、心烦和易怒等,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2011年2月至2013年2月期间,我们采用激素替代治疗围绝经期综合征。临床疗效满意,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1 年 2 月”2013 年 2 月,我院诊治80例围绝经期综合征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40例,分别给予常规治疗和激素替代治疗。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并结合相应辅助检查结果,符合 W H O 相关诊断标准,所有患者均确诊为围绝经期综合征。对照组患者年龄 42.5 岁 ~56.4 岁,观察组患者年龄 42.0 岁 ~55.0 岁。2 组患者一般情况比较无明显差异,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参照中华妇产科学围绝经期综合征的诊断标准[2]:①年龄在42.0-55.0周岁的妇女;②月经紊乱3个月以上或月经停闭3个月至1年;③出现血管舒缩症状如潮热、汗出等,突然发生上半身发热,由胸部冲向头部,持续数秒或30min不等,症状消失前常大量出汗或畏寒,轻者数日发作1次,重者日夜发作几十次;④血清生殖激素水平检测符合围绝经期的改变,卵泡刺激素(FSH)25.8-134.8U/L,黄体生成激素(LH)7.7-58.5U/L,雌二醇(E2)<201pmoL/L。

1.3 观察项目

(1)更年期症状评分(kupperman改良记分法),每月1次。(2)血清E2测定在开始用药前和用药3个疗程后1周,超声检查和阴道取材同时采血,使用化学荧光法测定。(3)子宫内...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围绝经期激素替代治疗临床分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围绝经期激素替代治疗临床分析.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