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改革
[摘要]21世纪是学校的教育创造性转型的时代,《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它所处的时代背景也对这门课程的教学改革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本文通过对课程改革的意义和课程改革的方式的论述,对《民事诉讼法》的教学改革提出了一些理论建议,以期引起法学教育者对此问题的更广泛的关注与思考。
[关键词]课程改革;案例教学:模拟法庭
21世纪是学校的教育创造性转型的时代,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政治民主、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法治建设而言,培养优秀的法律后备人才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在现实生活中,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人民法律意识的提升,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已成为一种重要手段,而诉讼法是与司法审判联系最为紧密的一个学科,因而,强化对我国诉讼法学的研究已成为法学界的共识。
一、课程改革的意义
民事诉讼法作为诉讼法学科的一个方向,作为法学专业的重点学科之一,加强该课程的改革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完善民事诉讼理论体系
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学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诉讼法尤其晚。较早的理论研究,主要借鉴前苏联的理论,带有强烈的'时代印记“;改革开放以后的时段,理论研究的局限于对现有法律的注释较多,最近几年,研究水平有所提高。加强民事诉讼法课程改革,能够创新研究方法,使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从'注释法学“转向'理论法学“,并完善民事诉讼法理论体系的构建。
(二)有利于指导司法实践与司法改革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没有理论指导的司法实践和司法改革,是缺乏理性的实践:没有实践的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是空洞的理论。民事诉讼理论研究必须与司法实践形成一个互动的统一体。我国目前正在深化司法改革,良好的理论研究无疑将为其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推动改革能够顺利进行。
(三)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司法人才和法律研究人才
通过加强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改革,必然会将人才培养纳入学科建设的范畴,通过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和方法,使培养出来的学生既精通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善于研究,又能够学以致用、精于实践。通过学科建设来规划与构建新的培养模式和平台,包括诉讼法学基地建设、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以及通过学校与实际部门合作等途径,籍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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