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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案例化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18:4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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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为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可借鉴西方国家的判例制度,赋予我国一定级别的行政机关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指导案例,对法无明文规定、规定不明,或规定了较大裁量幅度。或具体行政行为易产生差异的案件,省级或以上的行政机关有权发布具有指导性质的行政案例,并赋予行政指导案例相应的法律效力,其他行政机关在处理类似情形时,应比照行政指导案例进行执法。这有利于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裁量权的行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做到同案同处理。以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关键词]自由裁量权;行政权;判例制度;行政指导案例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39(2010103-0027-06
  
  笔者曾主张,对行政裁量基准进行法制化,以减少与规范行政权裁量权的滥用。偶然的机会。受西方司法判例做法的启发。突发奇想:设想能否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裁量权时,也实行类似于判例的行政指导案例制度。以防止同案不同处理的不公平现象。
  案例化并非是要像西方国家那样实行判例制度,而是比照判例的做法。在我国行政执法中推行典型执法案例,并对类似的案件进行相似处理的一种制度。
  
  一、西方判例制度及其作用分析
  
  判例是英美国家司法领域中的重要制度,在英美法系中,'判例“的内涵被严格限定,按照《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判例是指'对一项诉讼的报告。包括作出判决的法官或法官们的意见,在这里判例被看作是对某一问题的法律解释,并有可能作为以后案件的先前判例“。在英国,上议院的判例对任何等级的英国法院具有约束力,上诉法院的判例对高等法院和它以下的法院具有拘束力,高等法院的判例对郡法院有拘束力,并且这种约束力是绝对的。不允许以该判例实质上的不当理由而拒绝受其约束。在美国,遵循先例原则在适用时,必须区别联邦法院的判例或州法院的判例。适用联邦法律时。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对全部联邦法院和州法院构成先例,联邦法院在适用州法律时,必须遵守州法院所确立的判例,同时各州法院的判决互不构成先例。
  判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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