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商法课程教学范式研究
[摘要]商法课程教学模式及范式的选择,应当凸显商法学科的实用性品格及该学科逻辑体系的内在规律性。具体而言,我们应在重新审思商法教学现实状况的基础上,以商法案例教学的语境设计与分析为视角,拓宽视域、转换思路、更新方法,对商法课程教学范式做出科学、合理的安置,探寻如何在商法教学中形成系统、直观、立体的教育模式,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发掘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的功能与地位,以实现商法教学向更高层次拓展。
[关键词]商法课程 案例教学 语境设计 范式研究
[作者简介]俞志方(1965- ),女,江西临川人,东华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学;樊清华(1964- ),男,江西临川人,东华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学。(江西抚州344000)
[课题项目]本文系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课题'商法案例的教学语境设计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JXJG-06-10-30)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33-0132-02
商法学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成为我国的一门显学,它强烈地反映了法律与商业世界间的日益紧密的联系,但商法教学应确立怎样的理念,应用怎样的教学模式、方法,如何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如何体现法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目标,尤其是在大学本科诸法律课程中,如何彰显商法学科体系的意蕴及内在价值等,这些都是我们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鉴于此,笔者本着求实创新的原则,以商法案例教学的语境设计与分析为中心,对商法课程的教学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与探索。
一、对商法课程教学现实状况的审思
现代商法所称的商事是指营利性主体从事的一切营利性营业活动和事业之总称,是对营业性主体从事的各种活动之概括。而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无论是奉行民商合一的国家,还是奉行民商分立的国家,都已制定了大量的商事规范,诸如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其所涉范围广,调整的内容体系庞杂,变动频繁,是古已有之源远流长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之法,因此,这对于讲授者而言,如何掌控好商法课程的教学,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审思现实中商法课程的教学,我们发现,目前因缺乏科学、系统的论证与反思,商法课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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