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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三季度辽宁工商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1-20 05:32:16     阅读:


  2014年三季度,辽宁省工商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经营者咨询投诉5533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
  从投诉热点方面分析,排在前五位的商品投诉热点依次是服装鞋帽等日用百货类、手机等通讯器材类、电视机空调冰箱和小家电等家用电器类、食物类和装修建材类;排在前五位的服务投诉热点依次为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洗染等居民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修理维护服务。
  从受理的数据上看,受理咨询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出现非性能故障怎样维修,零部件是否重新计算三包;服装鞋帽类商品、手机退换货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消费欺诈补偿金额的咨询等。
  购房发现三证不全还能退款吗?
  【案例】 沈阳市消费者郎先生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一个多月前,其与沈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签订购房协议,交纳预付款34440元。后来发现,该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感觉房子买的不踏实。于是,消费者找到开发商协商要求解除预售合同退房,售楼员口头同意为其退款,让消费者等候通知。几天后一直没有消息,消费者再次来到售楼处,开发商以售楼员辞职不了解情况为由,对消费者的退款一事久拖不办,置之不理。
  【处理结果】 经调解,开发商为消费者退还消费者预付款34440元。
  【12315点评】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可以看出,当事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便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不具备'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条件时,购房者也只能要求返还购房款了。
  本案中,消费者郎先生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并支付预付款,风险是很大的。首先,房产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文规定:严禁开发商无证预售。同时,购房者购买无证商品房的行为也是法律禁止的。其次,对购房者来说,购房者与房产公司之间没有合法的预售合同关系。其'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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