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审判非刑罚化措施的生成及完善路径
摘 要: 我国对环境审判非刑罚化措施的运用主要有判决判项、量刑情节、附带民诉和执行监督四种模式,但这些模式又面临法律定性、效果评估、执行监管和案例指导效力低下的难题,并导致各地法院的'创新“措施受到合法化质疑和无法规模化推广等制约。因此,通过完善非刑罚处罚措施立法规定,引入行政机关和第三方的效果评估机制,强化社区监管的执行监管体系以及规范环境审判实践案例的指导,便可实现环境审判非刑罚化措施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关键词: 环境破坏;非刑罚处罚;刑事制裁;刑事责任;环境审判;犯罪行为;环境修复;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 D922.6
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9-4474(2017)02-0135-07
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与尖锐,刑罚正成为惩治环境审判主体最有威慑力的方式之一。环境刑法从最初散见的立法条文,到专章保护环境资源,再到污染环境罪设立,显示出环境审判的立法规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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