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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实践谈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9 16:19:36     阅读:


  【摘要】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推进依法治校过程中首先要弄清楚的重要问题,司法实践中的众多诉讼案例明确了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兼有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这就要求高校校规必须合法,学生管理必须讲程序,高校必须重视教职工法律素养的提升。
  【关键词】司法实践;公立高校;學生;法律关系
  在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高校要实施依法治校,必须首先要弄清楚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这一重要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在学术界已经形成了许多观点和认识,学者们也是各抒己见,没有形成共识。在我国的立法上,目前也尚无明确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从1999年开始,高校被学生告上法院的案件层出不穷。在过去的十几年时间里,法院处理了众多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案件,形成了许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判例,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一、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条对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三类非企业法人做了明确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由此可见,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四类: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很显然,在我国,公立高校是事业单位,所以属于我国《民法通则》上的事业单位法人范畴。事业单位法人一般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设立,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并拥有独立财产或经费的各类法人。主要集中于教育、文化、医疗、体育、新闻出版等各个领域。
  公立高校作为法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因此公立高校以法人身份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是没有异议的。从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案例来看,除了民事诉讼外,公立高校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屡屡得到法院立案。因此我们可以把所有的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纠纷案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行政诉讼案件,一类是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涉及招生录取、学籍处理和违纪处分、学业与学位证书的发放授予和毕业派遣,民事诉讼案件主要涉及人身伤害事故、名誉权侵害、财产侵权、违约责任等。这两类不同的诉讼案件反映了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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