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快递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制
摘 要:本文在厘清快递行业个人信息定义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法律监管缺失问题,提出快递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制建议。在法律监管层面,管理部门在统一快递行业个人信息保护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快递业务经营门槛、健全信息泄露问责机制,从而完善我国快递行业个人信息保护。
关键词:快递行业;个人信息;法律规制
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予了信息驱动经济发展的能力,使信息资源成为利益集团争夺的对象。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迅猛,2017年全年收揽量达400亿件,'双十二“单日最高收揽量达2.43亿件。大量快递面单的涌现使得我国快递行业个人信息总量指数级激增,增加了快递行业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快递行业个人信息泄露将引发财产犯罪,甚至人身犯罪。由于我国在快递行业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缺少有效法律法规规范,使得我国快递行业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一、快递行业个人信息的定义
根据我国2014年国家邮政局颁布的《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快递行业个人信息主要指在寄递服务的活动中所利用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家庭地址、工作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运单进度、内件明细等等。快递行业个人信息包括两类,一类是具有可识别性、价值性的身份信息,另一类是客观的业务信息。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详细地址等等,能够识别出具体自然人的信息。业务信息包括寄(收)内件的名称、数量、价值、验收信息等等。业务信息相较于身份信息,可识别性差、价值属性低。单纯的收集业务信息并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识别出具体特定自然人,不会对寄(收)件人的财产以及人身产生威胁。只有在身份信息被泄露时,才会产生相应的危害后果。因此,快递行业个人信息保护更偏向身份信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认为,要准确把握快递行业个人信息的特征,才能够准确把握快递行业个人信息的内容。
二、快递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
(一)快递实名制政策增大信息泄露风险
根据《人民日报》的相关报道,我国2016年利用快递进行犯罪将近800起,比去年增长一半案件量。不可否认,国家邮政局在《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实行快递实名制政策,对于打击报复性人身犯罪,比如2011年'杭州圆通快递土炸弹爆炸案“、'广州历德雅舍邮包爆炸案“有卓越的效果。但是不可忽视,由于快递实名制政策的实施,也将快递行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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