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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稚教育法》到《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看我国台湾地区保教融合的体制创新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12-06 03:03: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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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台湾地区少子化现象愈演愈烈、终身教育思想的传播和国际上保教一体化的推进,台湾地区幼托双轨并行发展的局面已不适应当前幼儿教育发展的需求,因此《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应运而生。该法对我国台湾地区幼儿教育的发展起着引领作用,其以幼儿的权利保障为整合的核心,在行政层面上整合管理部门职能,在幼儿园层面上整合保教服务与师资,在社会层面上整合家长和社区资源。该法的颁布对我们认识保教的价值与地位,践行保教一体化发挥着指引作用。

【关键词】《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保育;保教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19)10-0013-05

【作者简介】徐梦雪(1993-),女,安徽蚌埠人,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博士研究生;秦金亮(1966-),男,山西原平人,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

我国台湾地区第一部专门的幼儿教育法是于1981年出台的《幼稚教育法》,其颁布与实施标志着该地区幼儿教育的发展有法可依,进而促进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其后在2011年6月29日通过《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法,并废止之前的《幼稚教育法》。《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是我国台湾地区幼教领域变更幅度最大且争论较多的一部法案,该法的出台历时14年之久,可谓是相当曲折。那么从《幼稚教育法》到《幼儿教育及照顾法》,30年间我国台湾地区幼儿教育的发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而《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对《幼稚教育法》进行了哪些修改,对当地幼儿教育的发展做了哪些引导,这是本文将要探讨的内容。

一、催生《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的背景

(一)少子化现象愈演愈烈

20世纪80年代中期, 我国台湾地区完成了从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向低出生率和低死亡率的转变,并于2003 年开始出现少子化现象①,2007 年处于严重少子化阶段,2012年达到超少子化阶段[1]。在这种少子化现象的背景下,进入早期教育机构的幼儿数量越来越少,使得提供早期教育的幼稚园和托儿所在数量上均存在'过剩“的危机,进而催生出幼稚园'托儿所化“和托儿所'幼稚园化“的倾向以吸引家长进行选择。

少子化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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