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述职报告 >  述职报告范文 > 内容

高压打击,震慑知识产权侵权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1-24 04:17:15     阅读:


  近期,杨浦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茅台酒的案件,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此次案件中涉案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实刑,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类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形成了较大震慑。
  此次销售假冒茅台酒案是发生在关系到老百姓民生问题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因此格外敏感,司法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会着重将社会危害性纳入量刑的考量范畴。在处理此次销售茅台酒假酒的案件时,承办此案的杨浦区检察院金融检察科检察官当时也考虑到了涉案茅台假酒是否会危及到人身安全的问题。因此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涉案的假酒进行了安全检测,以确定其是否达到了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程度。如果真的构成危害公众身体安全,那么需要将有关线索移交给民行部门,因为可能涉及公益诉讼。
  '它是一条产业链,犯罪分子回收正品的茅台酒瓶子,然后在遵义市的茅台镇上,找一些小作坊进购低价的成熟原浆酒,但是它的浓度和品尝时候的口感肯定不如正宗的茅台酒“。杨浦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朱颖庆向《检察风云》杂志社记者介绍到。不过这些假酒通过灌装到正品的瓶子里面,然后通过后期外包装的仿制,可以制成一个看上去和正品有九成相似度的假酒。最后向买家谎称是通过特殊渠道获取的特价正规茅台酒,从而进行销售。
  本案中,被告人杨某与倪某曾是在同一贸易公司(主要经营酒类贸易)任职的同事。杨某在与其贸易公司的客户黄某交往过程中均化名为张某。直到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黄某才知其本名姓杨而非姓张。'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在销售假酒过程中往往使用的是化名,这是为什么这类案件很难查证的原因之一,因为其中一个方面就是犯罪分子的身份很难进行核实。“朱颖庆告诉记者。在类似的售假行业中,很多的犯罪分子使用化名,这成为一个在侦查过程中的难点。杨某向黄某谎称自己有渠道可以进购低价正品茅台酒品。鉴于杨某本人并没有相关进货渠道,在与黄某确认购销事宜后,杨某向倪某询问是否有进购渠道。倪某从一张姓男子处以200元/瓶的价格进购假冒茅台酒。据倪某交代,张某系一戴眼镜的安徽籍男子,是自己在一個酒类代理商举办的品酒会上认识的。倪某本人也曾多次问张某进购红酒进行销售。杨某告诉倪某有客户需要购买茅台后,倪某就联系了张某,根据所需要的茅台年份和数量来进货。倪某称,听张某说,涉案酒品是张某朋友的工厂自行灌装加工,加封的瓶盖等物料是从义乌等地进购的。
  被告人杨某、倪某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多...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高压打击,震慑知识产权侵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高压打击,震慑知识产权侵权.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