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企业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方案(可参考)
2篇企业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方案(可参考)篇一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市企业有序复产复工,做到疫情防控和保障生产两不误、两促进。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市企业复产复工时间
本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我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申请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企业需至少提前两天进行报备)。
二、责任分工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工(矿)厂。
(二)市发改局:负责粮食、电力、能源等企业。
(三)市科工商务局:负责市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市区通信、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交易、旧货流通等企业。
(四)市住建局:负责重点项目、各大楼盘等建设施工企业。
(五)信宜公路局:负责国道、省道等公路建设项目企业。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乡道等公路建设项目企业。
(七)市高速办: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企业。
(八)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建设投资项目企业。
(九)市文广旅体局:负责旅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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