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的基础是互联网
电信和广电的主要业务。都正在迅速转移到互联网上””互联网成为电视的主要传播媒介、网络电视台/互联网电视机正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联动融合。
当电信和广电业务都融入互联网时,就实现了'三网融合“。
双向准入:纠结在互联网
在中国,'三网融合“的实质是广电和电信的双向准入,源自于广电和电信的分立监管体制。
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广电和电信由统一部门监管(如美国FCC),所以国际上所说的Triple Play(三重播放),是在统一监管下,由同一网络提供多种业务,并不存在我国的双向准入问题。
长期以来,电信业要求开展视频增值业务,进入广播电视传输、分发和运营市场,而广电业要求进入话音和互联网接入业务。对于广电而言,广播电视是基础业务;而对电信业,话音是基础业务(新电信法草案将数据业务亦列入基础业务)。但是,这种以己方增值业务进入对方基础业务领域的要求,必然遭到抵制和限制。于是,双向准入就成为解决'三网融合“的前导性问题。
实际上,电信业并不介意广电进入已是夕阳业务的固网语音领域,广电也明白此处已无利可图,所以问题的焦点不在语音而在互联网!其实,长期以来互联网接入业务并非电信基础业务,而被列入增值业务目录。只是在最新的《电信法》草案中,才被列为电信基础业务””既然互联网接人对广电和电信而言都是增值业务,那么在此基础上实现'三网融合“,应该是双方最可能接受的。
但是,国家将ISP执照颁发权给了工信部(下属电信管理局),而将网络视频、IPTV及互联网电视的牌照颁发权给了广电总局,双方各以手中的权力掣肘,成为推进'三网融合“的主要障碍。
'三网融合“:基础是互联网
今天,电信和广电的主要业务都正在迅速转移到互联网上。
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数据业务运营在互联网上,使互联网成为电信的基础网络。而广播电视业务也逐渐从广播频道转移到互联网,如网络电视台(互联网电视)的大行其道,加速着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融合趋势。
通过推行网台分离和制播分离,广电部门将传输和内容制作从电视台分离出去、向外开放,允许社会融资、商业运营。即便没有此次'三网融合“总体方案,'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实际上已向包括电信在内的各行业开放。
互联网成为广播电视的传播媒介,电信企业参与传输已是必然,而部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早已经是开放的。电信企业实际上也没有进一步需求,因为广电播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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