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政策下电信运营商价格策略行为的博弈分析
【摘要】携号转网政策是全球电信业开放电信市场竞争的标志之一,在此新形势下我国开始推行携号转网政策的试点工作。本文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分析在该政策下电信运营商的价格策略行为,得出该政策实施后电信运营商将无法利用转换成本对消费者实施价格歧视且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并为加快我国携号转网政策在全国推广提出建议。
【关键词】携号转网 电信运营商 价格策略
一、引言
携号转网是指一家电信运营商的用户可以携带其原号码转入另一家电信运营商内并享受该运营商提供的服务。我国自2008年电信重组后形成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三寡头垄断市场,且中国移动持续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导致电信市场失衡严重。2010年我国开始在天津、海南、江西、湖北和云南进行携号转网政策试点。本文将通过构建博弈模型来分析携号转网政策下电信运营商的价格策略行为,分析得出携号转网政策的实施对电信运营商价格策略行为的影响。
二、电信运营商价格策略行为分析
(一)模型构建
电信运营商假设:假设市场上有两家对称的电信运营商A和B,在标准化为1的线性城市两端进行价格竞争。两家电信运营商提供同质产品且边际成本为0。电信运营商与消费者的贴现因子相等且为δ。
消费者假设:消费者均匀分布在[0,1]的线性城市间,每单位成本为t的运输成本且与离该电信运营商的距离成正比。消費者在更换运营商时,需承担转换成本s。消费者的基本效用函数为:Ui=v+ θDi(i=A,B;v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获得的基本效用;θ为网络效应系数;Di为电信运营商所占的市场份额且DA+DB=1)。
两家电信运营商进行两期动态博弈。在第一期,电信运营商无法对消费者进行区分,因此在价格竞争中各自制定统一价格Pij(i=A,B;j=ar,br,其中'ar“表示无携号转网政策时,'br“表示携号转网政策实施后)。[0,x0j]([x0j,1])区域的消费者选择购买A(B)运营商提供的产品。在第二期,电信运营商能够通过第一期购买的情况区分消费者类型,就各自的'忠诚用户“制定价格PjAA=PjBB,对'新用户“制定价格PjAB=PjBA。
(二)模型求解
1.无携号转网政策下电信运营商价格策略分析。两家运营商在两期进行价格竞争博弈,消费者在第二期更换运营商时需要承担转换成本s。假设消费者和电信运营商都具有理性预期,因此采用逆向归纳法求解两期动态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1)第二期定价的竞争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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