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临床药师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体会
[摘要] 卫生部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和'临床药师制“两个试点工作,探索我国临床药师的培养方法、工作模式、评价体系等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经验,提出了自己的体会和建议。
[关键词] 临床药师;合理用药;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 R97[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11)03(b)-143-02
我院于20世纪80年代末成立了临床药学室,并开展了药物咨询、不良反应监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价、编写《药讯》及参加临床查房等工作,但药师参加临床查房、参与药物治疗工作未能持续开展。从2002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提出'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开始,再到2005年和2007年卫生部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和'临床药师制“两个试点工作,我国临床药学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促进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我院先后选派6名青年药师参加卫生部的临床药师培训。目前每位临床药师都加入了临床科室的医疗小组,参加所在科室的早会和查房,并开展了医嘱审核、病例讨论、用药教育和咨询等工作。下面就结合我院临床药师的工作实践,谈谈对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及'临床药师制“的体会。
1 临床药学工作开展面临的困难
1.1 临床药师工作缺乏相关的法规、制度
目前,我院已有9名临床药师及5名培训学员在临床科室同医生一起查房,并开展药学服务工作,从而使我院临床药学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在工作中还遇到了不少问题和困难,临床药师的工作仅仅在患者用药教育和药学咨询服务方面较易取得成功,而在用药方案设计上,临床药师的合理用药建议很难被采纳。
深析一下,现行法规、制度的不足是其根本原因。虽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两个试点工作大大推进了医院药学的发展,明确了医院药学的发展方向就是'建立临床药师制“,但相关的法规、制度仍存在缺陷。
首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法规的强制约束力。
其次,对于医院应在多长时间内建立临床药师制度没有明确具体的时间要求。
第三,临床药师是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患者用药权益为工作任务,目前临床药师的工作不仅不能增加甚至可能会降低医院的经济效益,再者还会影响到部分医生的既得利益,但现行的医疗制度仍以自负盈亏为主,这导致医院和医生都没有迫切的需求开展药学服务。
最后,没有明确临床药师的责任和权力。《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对临床药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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