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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信垄断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1-02-08 04:06:27     阅读:

摘要:通过电信市场的改革剖析,对电信领域存在的垄断问题进行思考,剖析了《反垄断法》在电信领域执行较弱的原因。指出电信领域反垄断的实质,通过欧、美电信领域的反垄断实践提出对电信领域规制垄断问题的思考及建议。

关键词:电信;反垄断;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626

一、我国电信业改革和重组历史

回顾我国电信业发展与改革的历史,我国电信业共经历了四次重组:政企分开、电信和移动分离、电信南北分拆以及联通双网分离。①

1998年3月,在原电子部和邮电部基础上组建了信息产业部,随后电信业实现了政企分开,为随后一系列的电信产业改革奠定了最基本的体制基础。

尽管1994年就已经成立了中国联通,但由于中国联通仍然是垄断的性质,而且由于联通的资产规模和市场份额都不足以改变电信产业格局,再一次对电信企业进行拆分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1999年2月,信产部开始决定对中国电信拆分重组,中国电信的寻呼、卫星和移动业务剥离出去,原中国电信拆分成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卫星通信等3个公司,寻呼业务并入联通,同时,网通公司、吉通公司和铁通公司获得了电信运营许可证。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网通、吉通、铁通、中国卫星通信7雄初立,也形成了电信市场分层竞争的基本格局。

2001年11月,国务院批准《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对固定电信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决定组建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002年5月16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挂牌成立。

2008年5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通告指出:基于电信行业现状,鼓励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包括资产和用户),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

二、《反垄断法》在电信领域的实施情况

《反垄断法》在电信领域的实施情况,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多次重组但并未打破垄断格局

虽然电信业经历了多次重组,但历次重组并没有完全打破电信领域的垄断格局。

电信分拆建立中国移动的举措,得失功过争议较大。仅仅简单的分拆存量市场实际适得其反,实际结果是被指责为寡头垄断的中国电信在被肢解后,崛起的中国移动会成为更大的寡头。其一,电信技术的发展是基于市场基础上的自发行为,并不为行政机构或主管机关所遇见或控制。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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